2018年4月16日上午8:30
現場報名
紹興市綜合行政執法局(紹興市越城區解放北路35號418辦公室)
公共管理、社會保障和社會組織
因工作需要,經研究決定,在全市范圍內公開選調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,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:
一、選調范圍
全市各級機關單位公務員(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、單位工作人員),除未滿最低服務年限人員外。
二、選調崗位及人數
紹興市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工作人員3名。
三、選調條件
(一)報名人員應具備下列條件:
1.大學本科以上學歷;
2.有兩年以上城市管理或行政執法方面工作經歷的優先;
3.1980年4月13日以后出生,身體健康;
4.有較強的文字寫作、口頭表達和組織協調能力;
5.組織紀律觀念強,品德優秀,近三年考核稱職以上(考核優秀者優先)。
(二)有下列情況之一的,不得參加選調:
1.正在受司法機關立案偵察或紀檢監察部門立案審查的;
2.曾受過司法機關刑事處罰的;
3.曾受過黨紀、政紀處分的;
4.年度考核曾有不稱職或基本稱職的;
5.法律、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。
四、選調程序
選調工作按推薦報名、筆試、面試、體檢、考察等步驟進行。按照設定的資格條件,可由組織推薦或個人自薦。個人自薦的須征得所在單位同意。
1.現場報名。時間:2018年4月16日至4月20日,上午8:30-12:00,下午14:00-17:00。地點:紹興市綜合行政執法局(紹興市越城區解放北路35號418辦公室);需提供的資料:紙質報名表、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張,身份證、學歷、學位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,以及工作經歷的有效證明;聯系電話0575-85125369。
2.資格審查。由紹興市綜合行政執法局政治處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。
3.筆試面試。資格審查通過者,參加筆試,并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最高不超過選調計劃數的2倍進入面試。
4.體檢考察。根據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選調計劃數的1:1比例確定體檢、考察對象。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的,根據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進行遞補。
5.討論決定。根據面試成績、體檢和考察情況,由紹興市綜合行政執法局黨委討論決定,并報上級有關部門審批后確定選調人選。
6.公示。按規定公示,公示期滿,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使用的,正式辦理調動手續。
選調人員一經確定必須按時到崗到位,并辦理正式調入手續。
紹興市綜合行政執法局
2018年4月13日